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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和征集“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场站管理处(场站服务中心)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4-03-29   |  浏览次数:

     

各试验场站:

根据学校《关于编制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三年规划暨申报 2025 年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场站2025—2027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紧密围绕《场站发展规划》,以提升场站服务体系能力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保障急需注重绩效的原则,做好项目充分论证与精准预算。

二、项目申报范围

各场站可按以下范围申报:

1.房屋修缮:为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所需房屋建筑以及历史建筑的必要维修、加固和改造;

2.设备资料购置:购置教学、实验、实习实践、场站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

3.基础设施改造:师生正常学习、工作、生活、人身安全等所需的水电气暖、道路、网络、照明、节能、绿化、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4.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重大建设发展项目的装修、装饰、设施配套等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

三、申报资料要求

1.2025-2027 年规划申报项目请各场站根据现有建设基础与未来需求,按照轻重缓急合理规划2025-2027 年项目,编制《中央高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三年规划申报表》( 附件2)。  

2.2025 年申报项目请各场站在三年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中央高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 3)、《子活动申报书》(附件4)、《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

3.报送纸质文件1份(申报场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分管的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同时将电子版分类打包发送至330323601@qq.com

四、申报要求与时间节点

1.请申报单位紧扣学校发展规划和发展思路,认真学习《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合理谋划和布局,并从立项依据、必要性、实施内容、资金需求、绩效目标等方面做好项目论证及文本编制工作。

2.请相关单位于4月28日之前报送到条件建设科。

附件

场站管理处(场站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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