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支部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场站工作实际,经场站管理服务处党委研究,开展场站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提升党总支(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为着力点,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为推动场站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任务
1.听取和审查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的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三、换届范围
截至2025年底,委员会任期满3年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各党总支下属的党支部。
四、各党总支(支部)设置及委员任职条件
(一)新一届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构成及选举方式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总支(支部)设立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书记1名;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党总支(支部)书记由新一届委员会选举产生。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等额直接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各党总支、支部委员候选人分配见附件1)
(二)党总支(支部)委员任职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且一般应至少具有 1 年及以上党龄。
3.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热心服务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爱岗敬业,踏实肯干,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作风过硬,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五、换届选举的内容与程序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安排换届工作,酝酿推荐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书记人选。(2025年10月24日前完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召开本届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对本届委员会(党支部)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换届选举各项工作进行安排;广泛征求党员意见,酝酿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明确书记建议人选(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委员人数的 20%,书记实行等额选举),于2025年10月24日前向场站党委提出换届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书记建议人选及其产生过程,选举大会召开的时间等。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只等额酝酿推荐支部书记建议人选。
2.场站党委审核批复(10月28日前完成)
场站党委根据各党总支、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和要求,书记的提名是否符合党委要求,审核通过后经党委会研究批复。
3.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11月7日前完成)
各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党总支、党支部委员。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 4/5,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半数以上,始得当选。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预备党员只列席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正式选举的投票。新一届委员会选举产生后,要及时召开新一届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进行委员分工。各党总支、党支部于2025年11月7日前向场站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包括换届选举大会的概况(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和得票情况,当选的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名单)。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直接等额选举党支部书记。选举程序同上。
4.场站党委审批选举结果
场站党委会议对各党总支、党支部的换届选举结果研究后批复。同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将换届选举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书面材料进行归档。
各党总支下属的党支部的换届工作,由各党总支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在换届选举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场站党委汇报沟通解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场站管理服务处党委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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