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校党委《关于开展党支部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场站工作实际,经场站服务中心党委研究,启动场站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提升党总支(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学习贯彻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为建设高水平的场站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场站中心党委成立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有全
副组长:黄伟
成员:场站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
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场站服务中心党委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检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成立工作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换届实施工作方案。
三、换届选举的范围
截至 2022 年底,委员会任期满 3年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各党总支下属的党支部。
四、各党总支(支部)设置及委员任职条件
(一)新一届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构成及选举方式:
正式党员 7 人以上的党总支(支部)设立委员会,由 3人组成,设书记 1 名;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党总支(支部)书记由新一届委员会选举产生。正式党员不足 7 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等额直接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各党总支、支部委员候选人分配见附件1)
(二)委员任职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有较高的党性觉悟和理论水平。
2.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至少具有 1 年及以上党龄。
3.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热心服务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爱岗敬业,踏实肯干,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作风过硬,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五、换届选举的内容与程序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部署换届工作,酝酿推荐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书记人选。(2022年10月13日前完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召开本届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换届选举各项工作进行安排;按照两上两下的原则,广泛征求党员意见,酝酿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明确书记建议人选(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委员人数的 20%,书记实行等额选举),于2022年10月13日前向中心党委提出换届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过程、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书记建议人选,选举大会召开的时间等。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只等额酝酿推荐支部书记人选。
2.中心党委审核批复(10月17日前完成)
中心党委根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方案是否符合程序,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和要求,书记的提名是否符合党委要求,审核通过后经党委会研究批复。
3.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会。(10月25日前完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 4/5,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半数以上,始得当选。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预备党员只列席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正式选举的投票。新一届委员会选举产生后,要及时召开新一届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进行委员分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22年10月27日前向中心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包括换届选举大会的概况(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和得票情况,当选的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名单)。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直接等额选举支部书记。选举程序同上。
4.中心党委审批选举结果
中心党委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换届选举结果进行审核,经党委会研究后批复。同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换届选举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书面材料进行归档。
5.各党总支下属的党支部的换届工作,由各党总支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委员候选人及书记建议人选须经各党总支审核同意报中心党委批复后,方可进行选举,选举结果报中心党委审批。
各场站在换届选举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中心党委汇报沟通解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场站服务中心党委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