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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年鉴编写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03-15   |  浏览次数:

     

各试验场站、中心机关:

为全面、系统、客观、真实记载场站管理处(场站服务中心)2022年度工作情况和事业发展成就,根据2023年场站管理处(场站服务中心)工作安排,现就做好《场站管理处(场站服务中心)年鉴(2022)》编写工作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鉴内容收录范围和收录原则

1.收录范围。《场站管理处(场站服务中心)年鉴(2022)》(以下简称《年鉴》)是全面收录反映场站2022年工作情况的资料性工具书,收录资料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属本《年鉴》记载时间范围内反映场站党建工作、改革发展、人员机构、服务科教、社会展示等方面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成就以及基本数据、图片等均属收录范围。

2.编写原则。《年鉴》编写应遵循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原则,保证《年鉴》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准确地呈现场站2022年度各方面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二、年鉴资料整理收集安排

1.场站中心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年鉴编写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具体牵头负责组织统筹工作。

2.各部门按照《场站管理处(场站服务中心)年鉴(2022)组稿条目及任务完成部门》(见附件)进行组稿。各部门结合2022年工作实际情况,广泛收集材料,精心提炼,力求资料达到全面、准确、客观、典型的要求。

3.场站中心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鉴工作,充分认识年鉴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细致做好本部门年鉴资料的收集、组稿的组织落实工作。

4.各部门要严把年鉴稿件材料质量关,组稿材料定稿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时报送党政综合办公室。文字稿件结尾请注明供稿撰稿人姓名及审稿人姓名。组稿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

5.鉴于这是首次开展年鉴编写工作,组稿条目仅做参考。为了给下年度年鉴编写打下良好基础,各部门负责人应集思广益、创新性开展工作,针对组稿条目充分不完善之处及时向党政综合办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附件:场站管理处(场站服务中心)年鉴(2022)组稿条目及任务完成部门


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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