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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场站服务中心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2-05-30   |  浏览次数:

     

各试验场站:

按照人事处《关于2022年度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场站管理中心工人技师考核资格推荐评审办法(试行)》(场站发〔2020〕8号),现就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基本条件(工作年限、取得证书年限和2021年度考核结果)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文件规定条件,政治思想觉悟高,爱岗敬业勤奋,任高级工以来年度工作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在职职工均可申报。具体基本条件、破格条件和复转退役军人报考条件见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http://rst.shaanxi.gov.cn/newstyle/pub_newsshow.asp?id="1017470&chid=100077)

二、推荐指标

(一)技师

各试验场站推荐1人。场站服务中心成立评议组组织联评,联评结果经场站服务中心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1人上报学校,参加陕西省技师考试。

(二)高级工及以下

高级工及以下不受指标限制,符合条件均可申报参加陕西省工人技术等级考试。

三、推荐办法

(一)技师推荐办法

1.个人填写相关表格,自愿申报。

2.各试验场站成立由场站长为组长、班子成员、工会小组长等3-5人组成的初评组,严格按照《场站管理中心工人技师考核资格推荐评审办法(试行)》(场站发〔2020〕8号),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高级工及以下推荐办法

凡符合条件者,个人填写相关表格,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党政综合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试验场站要认真学习领会人事处《关于2022年度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场站管理中心工人技师考核资格推荐评审办法(试行)》(场站发〔2020〕8号)文件精神,通知至每位工勤岗位职工,严格按照文件报考条件及要求组织申报。

(二)各试验场站要有专人负责材料报送工作(毕业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必须提供原件,无原件不能计算分值),6月1日下午17:00前将材料报送党政综合办公室,未按时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人事处《关于2022年度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2.《场站管理中心工人技师考核资格推荐评审办法(试行)》(场站发〔2020〕8号)


场站服务中心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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