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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来源:场站服务中心党委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1-08-16   |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西农学组发〔2021〕4号)精神,按照校党委《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补充说明》及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结合场站实际,现就召开场站管理管理处(场站服务中心)基层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前准备工作

1.各党总支(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指定学习材料,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2.党总支(支部)书记、党员站长要带头谈心谈话,和场站班子成员谈,和支委谈,带动全体党员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提醒、交流提高,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3.党员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学校通知(见西农学组发〔2021〕4号文件)规定的四个方面认真检视和查摆问题,党支部要围绕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联系服务党员师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进行检视。普通党员不硬性要求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形成个人书面发言提纲(包括学习心得体会、差距和不足、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内容);各党支部要形成支部上半年工作总结即对照检查材料,连同支部书记个人发言提纲于会前上报卞晓伟处。

4.场站党委将安排党员领导干部分头参加各党总支(支部)会议并指导会议召开。

二、会议的组织及召开

1.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必须严格按程序要求进行,于8月31日前完成并上报相关材料。

2.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以党员大会形式开展。会上,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党员逐一发言,讲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学校党史学习教育第二巡回指导组将随机列席场站管理管理处(场站服务中心)党委一个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列席期间将随机抽查组织生活会的议程安排、支部上半年工作总结即对照检查材料、支部书记发言提纲等。

5.对于老党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可不做硬性要求。如组织老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要考虑老党员的身体和居住的实际情况,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于身患重病甚至失能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可不要求参加。

三、相关要求

1.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开展本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要注重实效,坚决防止和纠正应付、走形式等问题。

2.各党总支、支部和党员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能落地落实。党支部的整改措施要向党员职工公开,接受党员师生监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西农学组发〔2021〕4号文件《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进行,开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和中心党委联系。


附件:场站处级领导参加指导基层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


场站服务中心党委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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